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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雨露等:金融创新、金融结构与企业创新

鉴于中国金融体系的银行主导型特征,可以预期,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中国经济的创新发展要从金融体系获得充足的资金和金融服务,离开了银行体系的支持几乎是不可能的。现有研究指出了银行的信贷供给对于企业创新的重要作用(张璇等,2017)。早期的经典文献指出,银行是技术进步的关键推动者(Benfratello et al.,2008;Amore et al.,2013),近年来的实证研究也表明,银行发展显著提升了企业创新水平(钟腾和汪昌云,2017)。贾俊生等(2017)基于中国样本的分析表明,信贷市场的发展能够显著促进创新,但资本市场的作用则相对有限。综上所述,银行在支持企业创新方面具有重要地位,尤其在中国样本的分析中,银行的作用尤为突出。根据现有实证研究,在中国样本中,银行对创新的支持作用优于资本市场。相比资本市场,银行在支持企业创新方面具备以下优势:一方面,银行资金更加稳定,而企业研发活动需要稳定的资金支持(Brown & Petersen,2011);另一方面,根据融资优序理论,企业更倾向选择债权融资,这既可以确保控制权不被稀释,同时也能避免股权融资带来的强制性信息披露,从而保护商业机密与研发成果(Benfratello et al.,2008)。


但与资本市场相比,银行传统的经营风险偏好也更为保守。从银行角度来看,投资创新项目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大、风险高;对于创新企业而言,从银行获得贷款的审批流程长、时间成本高、风险溢价大。这种结构性的矛盾表明,仅仅依靠传统的信贷政策调降企业融资成本,很难从根本上解决创新企业的融资问题。在此背景下,从理论层面探讨和阐明银行部门如何通过技术层面的创新推动企业创新融资,对于理解金融和经济“双轮驱动”的新质生产力发展模式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从理论上看,创新对一个国家的经济增长至关重要(Solow,1957),而金融体系对企业创新的支持作用是近年来经济学研究领域的一个新兴热点议题。在此方面,已有文献对金融发展和金融开放的讨论较为充分,不仅通过构建理论模型而且通过实证分析考察了金融发展和金融开放对企业创新的影响,以及该影响如何随着融资体系规模和金融开放程度变化而产生差异(Gao et al.,2024)。相比之下,关于金融创新对企业创新影响的研究,目前仍以宏观或制度性因素为主要切入点,相关研究主要围绕区域金融创新水平提升(李春涛等,2020)、金融制度优化(Levine et al.,2017)以及金融管制放松(Hombert & Matray,2017;Xin et al.,2022;Boikos et al.,2023;蔡庆丰等,2020;戴静等,2020;张伟俊等,2021)等议题展开,少数的微观研究则主要围绕资本市场产品创新对企业创新融资的影响展开讨论(Chang et al.,2019)。尽管 Cheng & Qu(2020)使用百度检索的银行金融科技相关新闻数衡量银行的金融科技水平,并通过实证分析发现银行金融科技水平与不良贷款率存在负相关关系,但该研究仅关注金融科技对银行自身的影响,并未涉及对企业创新的讨论。Tan et al.( 2023)虽然从实证层面发现了银行金融科技专利数与企业专利申请数之间的正相关关系,但该研究总体上还比较初步,不仅缺乏理论层面的正式建模,而且对内生性问题的处理也相对不足。

总体来看,现有文献对银行部门技术创新的关注总体不足,更少有研究分析金融创新对企业创新的支持作用是否会随着金融结构的变化而发生改变。有鉴于此,本文重点从银行部门技术创新的角度研究金融创新对企业创新的影响,并讨论该影响是否会随着银行部门在金融体系中占比的上升而增强。

本文通过构建理论模型厘清银行部门金融创新对于企业创新的影响逻辑,并分析资本市场在其中所发挥的作用。本文根据中国金融市场实际,在 Laeven et al.(2015)模型的基础上进行了三方面的拓展。第一,在 Laeven et al.(.2015)的模型中,金融机构向创新企业家提供资金后不收取利息形式的资金成本,但要求分得一部分净利润,该模型对金融机构的设定更偏向于提供股权融资的资本市场。本文通过在 Laeven et al.(2015)模型的基础上引入以贷款形式为企业提供资金并收取利息的银行部门,讨论了提供债权融资的信贷部门创新所带来的影响。第二,在 Laeven et al.(2015)模型的基础上引入了金融结构的影响,分析了在信贷部门和资本市场同时存在的情况下,金融结构变化如何影响金融创新和企业创新之间的关系。第三,Laeven et al.(2015)将金融创新定义为金融机构筛选创新企业家的能力提升,本文则主要关注银行部门的技术创新。具体而言,银行部门的技术创新程度越高,意味着银行越能够运用更加先进的技术对创新企业的贷款项目进行风险审查与评估,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的引入能够帮助银行更全面地获取关于企业创新项目的信息,这有利于降低银行和创新企业家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从而帮助企业以更低的融资成本获得创新资金,而更低的融资成本将激励企业选择更多的研发投入。

在理论模型分析的基础上,本文基于2013—2021 年中国 A 股上市公司及其贷款银行的数据,从实证角度检验了银行部门的金融创新对企业创新的影响以及这种影响在不同金融结构下的差异。本文的实证结果显示,银行部门的金融创新对企业创新具有较强的拉动作用:企业贷款银行的综合金融创新水平每提升 1 个标准差,企业的研发投入将上升 5.03%。在拓展分析部分,本文进一步考察了在不同的金融结构下,银行部门的金融创新对企业创新的影响是否存在差异。相关结果显示,银行部门在金融体系中的占比越高,则银行部门的金融创新对企业创新的激励效应越强。

相较于已有文献,本文的主要贡献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在研究主题和发现方面,通过分析银行部门的金融创新对企业创新的影响以及金融结构在这一过程中的作用,为理解金融体系如何支持实体经济的创新提供了新的证据和启示。第二,在研究数据方面,已有关于金融创新支持实体经济创新的研究大多使用城市等区域层面的宏观数据,本文则运用上市公司向银行借款的信息将上市公司数据与贷款银行数据进行匹配,得到“银行—企业”层面的数据库,从更加微观的角度分析了金融创新对企业创新的影响。第三,在研究方法方面,本文以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作为外生政策冲击构建双重差分模型,进一步缓解了金融创新与企业创新关系研究中的内生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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